为什么这一点很重要

这是前往日本旅客最重要的一条药品规定,也是一旦违反后果最严重的规定之一。阿德拉在美国和许多其他国家都是常见的、合法处方的ADHD药物。但在日本,它被归类为兴奋剂——与冰毒属于同一法律类别——法律并不会区分持有处方的患者和其他携带者。

已有旅客因此被逮捕。这不是一个罚款加没收就能了事的问题。

限制规定

不存在允许携带的数量,也没有任何审批途径:

  • 零容忍。 阿德拉和Mydayis中的活性成分安非他明和右旋安非他明,均在**《兴奋剂管制法》**下被禁止。
  • 处方无济于事。 无论是医生证明、处方还是其他医疗文件,都不能构成豁免依据。
  • 不存在进口证明。 适用于其他药品的进口确认书(Yunyu Kakunin-sho)制度不适用于安非他明类药物,麻醉品管制部门也不会为其签发许可。
  • 邮寄同样违法。 让阿德拉从境外邮寄到日本,会被视为毒品走私。

可行的替代方案是:与医生商讨换用维凡斯(Vyvanse,右甲苯丙胺前药)——在提前获得麻醉品管制部门许可的情况下,日本允许携带该药——或者安排在日本就诊,由当地医生开具经批准的ADHD治疗药物。

官方指南说明

厚生劳动省(MHLW)的药品进口指南将兴奋剂列为禁止个人进口的物品,日本海关也将兴奋剂类毒品列入完全禁止入境的物品清单。两者都明确表示,违禁物质不适用于覆盖普通药品的证明制度。如果你的药物含有安非他明成分,唯一安全的做法就是把它留在家中,并在出行前规划好替代方案。